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残疾人飞镖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飞镖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飞镖运动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水平,根据2021年度残疾人群众体育培训工作计划,拟于2021年11月举办“2021年全国残疾人飞镖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飞镖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飞镖运动协会

  二、时 间

  2021年11月24日至27日(共计4天)

  报到:11月24日12:00后

  离会:11月27日12:00前。

  三、地 点

  上海市飞镖运动协会(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400号,暂定)。

  四、内 容

  本次训练营将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中国飞镖运动竞赛裁判法、残疾人飞镖竞赛规则等培训活动,同时为满足针对基层残疾人的指导需求,特别增设了残疾人飞镖课程编排、飞镖基本技术的教学实践、飞镖运动心理学、教练员领导力培养、飞镖团队战术等相关内容的教学和实践活动。

  五、授课与考核

  (一)由中国飞镖协会、上海市飞镖运动协会负责选派专业师资团队,并通过集中教学的方式组织授课。

  (二)本次培训班将进行教练员、裁判员等级考试。参训学员经过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飞镖协会和上海市飞镖运动协会颁发的初级教练员和一级裁判员证书,以及由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学员推荐

  (一)推荐办法

  由各省(区、市)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残疾人体育协会以及国家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负责参训学员的推荐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推荐范围

  1、省、市、县级从事残疾人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人员或一线从事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工作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

  2、基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专门从事残疾人体育指导、飞镖教学及训练工作的教职人员。

  (三)推荐资格

  1、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和体育运动能力;

  2、学员须具有飞镖运动学习教育、教学及指导工作经历,并可经常在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或残疾人相关服务机构中从事残疾人飞镖项目指导教学的一线服务和教职人员,基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可优先推荐;

  3、应具有两年以上残疾人飞镖带队或教学经验;

  4、学员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

  5、身体状况适合参加培训的健康要求。

  (四)名额分配

  1、各省级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残疾人体育协会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学员不多于2人;

  2、各专门协会推荐名额不多于2人;

  3、报名截止后,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地名额分配数量。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应加强对本次参训项目学员推荐工作的重视程度,本着积极推动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本地区残疾人飞镖运动普及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参训学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2、学员须自备体育类服装及学习用具。培训期间学员不得饮酒、擅自请假或离会,因参与培训活动而产生安全风险及责任由参训学员自行承担;

  3、不接受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经历、生活史或者相关症状的人员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并按规定时间报到,抵达酒店报到处后,务必严格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并出示健康码绿码及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培训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4、参训学员须现场签订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及免责申明,须向工作人员提交4张2寸免冠照;

  5、请相关省(区、市)残联及有关单位于10月22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残疾人飞镖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人员推荐表”(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liuqi@caspd.org.cn。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6、参训学员需自行订购返程车(机)票,会务不提供购票服务及市内接送站服务。

  七、经费说明

  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培训费等费用主办单位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 琦

  电 话:010-80471829

  电子邮箱:liuqi@caspd.org.cn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